1月21日,记者从焦作市有关部门获悉,近日,焦作市印发了《2023年春节期间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若干政策措施》,鼓励支持重点企业不停产、重点项目不停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向好,全力夺取首季开门红。
鼓励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对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财政奖励。对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
鼓励支持企业连续生产。1月17日至2月5日期间保持连续生产(日均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日均用电量的7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1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5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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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支持企业错峰用电。对执行分时电价的工业企业实施阶段性用电优惠,1月17日至2月5日有关企业平段电量按到户电度电费的80%结算,谷段用电量按现行电价结算。
实行“四保”白名单企业运输车辆高速通行费优惠。1月17日至2月5日期间,对“四保”白名单企业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给予20%优惠。
着力激发春节消费活力。围绕汽车、家电、房地产等继续开展消费券发放和补贴活动,增加大宗消费。允许商贸流通企业在规范有序的条件下采取“店铺外摆”“露天市场”等方式进行销售。
广泛开展文旅惠民活动。1月1日至2月28日,开展焦作、洛阳、济源、晋城四城联动门票互免活动。
关心关爱一线工作人员。为留岗员工营造温馨温暖的过年氛围,以岗留工、以薪留工、以情留工。
持续强化就业公共服务。精心组织开展专项就业服务行动,持续开展各类招聘活动,着力解决企业用工问题,全力保障市场主体稳定。
突出抓好市场保供稳价。紧盯粮油肉蛋菜等民生食品,确保各类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质量安全。
持续加强健康服务保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保障春节前后正常防疫需求和到岗一线人员就医用药。(记者 陈学桦 河南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成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