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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
引导采购脱贫地区农产品和服务
近日,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消费帮扶力度,有效扩大全省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规模,带动脱贫人口增收。
《方案》提出,深入开展消费帮扶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政策支持与市场支持相结合,线上平台与线下渠道相结合,汇聚社会各界力量,拓宽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要鼓励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消费帮扶,引导其单位食堂、餐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引导干部职工支持参与消费帮扶。鼓励省内对口帮扶单位通过消费帮扶与被帮扶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加大采购力度。引导动员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积极采购脱贫地区农产品和服务。
与此同时,要切实提升脱贫地区帮扶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各地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在人才、技术、供应链和品牌建设等方面提供相应支持,协调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要发挥地域优势,努力打造消费帮扶产品品牌,鼓励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申请和认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政策支持,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或名特优新产品等建设,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
在拓展脱贫地区产品销售渠道上,《方案》提出要积极开展线上消费帮扶,与相关电商平台建立合作关系,拓展合作领域。鼓励消费帮扶生产企业、农户利用网络平台线上销售;着力培育一批本土“三农”电商达人。此外,积极组织消费帮扶生产企业参加农产品推介会、展销会等活动,引导连锁生鲜超市等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消费帮扶产品生产企业发展农业、产销一体化等模式。(记者 胡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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